2026年11月7日 · 香港城市變化
樓市與生活 · 2026-09-27

涉遷出上訴個案減六成 房局:理順富戶政策

被要求遷出公屋嘅租戶,有權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房屋局最新數字顯示,委員會接獲嘅上訴個案,由舊年上半年 826 宗,跌到今年上半年 333 宗,跌幅大約 59.7%。

826 宗變 333 宗

房屋局解釋,舊年 3 月理順「富戶政策」執行細節之後,政策更加清晰。房委會亦持續加強調查同舉證工作,唔少租戶清楚明白違規事實之後,就冇再提出上訴,所以上訴個案出現下降趨勢。

被要求遷出嘅公屋租戶,通常涉及無再符合公屋居住資格,包括入息或者資產超出上限、冇持續居住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又或者虛報資料等等。租戶收到遷出通知書之後,可以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委員會負責審視房委會嘅決定有冇按程序處理同埋理據充唔充足。

上訴委員會(房屋)係獨立於房委會嘅法定機構,處理租戶對遷出決定嘅上訴。過往每年處理嘅個案數目,被視為其中一個反映公屋租戶同房委會之間爭議規模嘅指標。今次公布嘅半年數字,係近年首次出現咁大幅度嘅按年下跌。

富戶政策舊年 3 月調整

所謂「富戶政策」,正式名稱係「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及維護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政策」。政策要求公屋租戶定期申報入息同資產,超出入息或者資產限額嘅租戶,就要繳交倍半、雙倍或者市值租金,甚至要遷出單位。

舊年 3 月,房委會調整咗富戶政策嘅執行細節。當時嘅改動,主要涉及租戶申報入息同資產嘅安排,以及房委會核實資料嘅程序。房屋局今次嘅講法係,理順之後令政策更加清晰,租戶對違規事實嘅理解亦更加直接,於是決定唔上訴嘅人增加咗。

房委會近年一直強調公屋資源要善用,包括打擊濫用公屋同加強審查富戶。上訴個案減少,房屋局屬意解讀為政策執行更加暢順,減少不必要嘅爭議。

調查舉證加強咗

房屋局提到,房委會持續加強調查同舉證工作。呢一點同舊年 3 月政策調整有直接關係。當房委會掌握嘅資料更加完整,租戶收到遷出通知嘅時候,會更清楚自己違規嘅事實同埋當局嘅理據。

喺呢個情況下,部分租戶可能認為上訴成功機會唔高,或者認為房委會已經有充分證據,於是選擇唔上訴。呢個解釋同數字走勢一致,但亦要留意,單憑上訴宗數下跌,未足以判斷房委會嘅遷出決定係咪全部正確,只可以話爭議規模縮細咗。

數字上,舊年上半年 826 宗,即係平均每個月約 138 宗。今年上半年 333 宗,平均每月約 56 宗。以半年計,減少接近六成,幅度相當顯著。

房屋局今次主動交代數字,並將跌勢歸因於政策理順同調查舉證加強,顯示當局認為呢組數字反映公屋管理效率提升。對於仍然會上訴嘅三百幾個案,當局未有進一步交代處理情況同埋上訴結果。

翻查資料,上訴委員會(房屋)每年都會公布處理個案數目。今次房屋局提嘅半年數據,暫時未有委員會方面嘅全年報告作對照。今年上半年 333 宗呢個數字,要等委員會年報出埋,先可以睇到最終成立同唔成立嘅比例有冇變化。

房委會對公屋租戶嘅遷出程序,本身設有唔同階段。租戶可以先向房委會提出反對,仍然不滿先至上訴委員會。上訴委員會嘅決定,對房委會同租戶雙方都有約束力。如果上訴個案持續減少,亦可能反映房委會喺較早階段已經處理咗更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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