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5日 · 香港城市變化
城市大變身 · 2026-10-26

上屆卸任議員「豪花」公帑向助理派獎金 立法會擬訂新指引堵漏洞 金額不得多於薪酬15%

去年底立法會換屆,39名議員未連任,其中多達30名卸任議員於離任前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獎金或花紅。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捲入風化案的助理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相當於半年薪金,引起公帑是否妥善運用的質疑。據悉,立法會已初步敲定新指引,花紅等獎金總額不可超出薪酬15%。

940萬元離任前派發

議員助理薪酬透過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實報實銷,屬公帑。去年底換屆時,39名議員未連任,其中30名卸任議員在離任前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獎金或花紅。以平均計,每名獲發獎金的助理收到近6萬元。

有立法會消息指,部分卸任議員在任期最後階段集中發放獎金,做法被質疑是「慷納稅人之慨」。由於營運開支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只要不超出每名議員的年度上限,秘書處一般會批出款項。

馬逢國向施駿興發26.4萬元

最受關注的一宗,是選委界前議員馬逢國向其助理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金額相當於半年薪金。施駿興早前捲入風化案,令這筆公帑支出更添爭議。

翻查資料,施駿興為馬逢國辦事處的長期助理。馬逢國在去年底離任前,以獎金名義向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由於議員助理薪酬水平一般不公開,26.4萬元相當於半年薪金的說法,是來自熟悉議員辦事處運作的人士按一般議助薪酬範圍推算。

有立法會中人認為,議員在離任前向助理發放獎金,本身未必違反現行規則,但金額是否合理、有否妥善運用公帑,社會自有公論。

新指引擬設15%上限

針對今次爭議,立法會已初步敲定新指引,規定花紅等獎金總額不可超出薪酬15%。新指引旨在堵塞漏洞,避免再有議員在離任前大額發放獎金。

目前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指引》並無就獎金或花紅設明確上限。議員可自行決定助理薪酬及獎金水平,只要在營運開支總額內實報實銷。今次30名卸任議員合共向157名議助發放約940萬元,平均每人約6萬元,部分個案金額明顯偏高。

據悉,新指引仍在最後敲定階段,預料會列明獎金、花紅及其他非固定薪酬的總額,不得超過該助理年薪的15%。若以一名月薪2萬元的議助計,全年獎金上限約為3.6萬元。

有資深議員助理表示,15%上限與部分商業機構的花紅水平相若,但議員辦事處以公帑運作,設限有助公眾監察。亦有議助關注,新指引會否影響議員以獎金方式留住表現良好的員工。

公帑運用再受關注

今次事件令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的透明度再次成為焦點。議員助理薪酬由公帑支付,但具體金額、獎金發放準則一直未有全面公開。立法會秘書處會審核營運開支的申報,但過往甚少因獎金金額過高而拒絕批出款項。

有立法會消息人士指,新指引是回應公眾對公帑運用的合理期望,亦為日後議員提供更清晰界線。至於已發放的940萬元獎金,由於是在現行規則下批出,預料不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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