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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持綠卡24年申請入籍遭擱置18個月 入稟促美國移民局處理

一名居於俄亥俄州的台灣籍商人,持綠卡在美國合法居留24年,去年4月遞交入籍申請後,足足18個月仍未獲安排面試。他10月15日入稟俄亥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起訴特朗普政府,要求法院下令移民局完成審理。

據美國《新聞周刊》報道,原告劉孟居(Meng Ju Liu,又名Michael Liu)2002年起持綠卡,成為美國合法永久居民。他在俄亥俄州定居多年,2025年4月25日以N-400表格正式申請入籍,移民局同日確認收件。由確認收件當日起計,至他入稟法院當日,前後相隔接近18個月,其間劉孟居一直未獲安排入籍面試。

入紙18個月無面試

劉孟居在訴狀中指出,移民局確認收件之後,他的申請便陷入膠着狀態。N-400入籍申請一般需要經過背景審查、生物識別資料採集,以及公民知識與英語能力面試等程序。劉孟居一方認為,18個月仍未獲安排面試,已經超出合理處理時間,構成不合理的行政延誤。

劉孟居要求俄亥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頒令,指示移民局在指定時間內完成審理其入籍申請,並安排面試。他同時要求法院確認,移民局現行的處理方式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損害申請人應有的權利。

台灣籍商人持綠卡24年

劉孟居為台灣籍,自2002年起以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在美國生活。綠卡持有人享有在美國永久居留及工作的權利,但要成為美國公民,必須另行申請入籍。入籍申請人一般需要持有綠卡滿五年,或與美國公民結婚滿三年,並符合連續居住、良好品格、基本英語能力及公民知識等要求。

劉孟居持綠卡24年,早已符合居留年期要求。他在2025年4月25日遞交N-400表格,移民局同日確認收件,顯示申請文件形式上已經齊備。然而,由確認收件到入稟法院當日,申請狀態一直未有實質進展。

入稟俄亥俄州南區聯邦法院

劉孟居10月15日入稟俄亥俄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將特朗普政府列為被告。這類訴訟通常以聯邦政府部門首長或相關機構為對象,要求法院介入處理行政機關的延誤。劉孟居一方認為,移民局未有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審理,違反行政程序要求。

移民局處理入籍申請的時間,歷年來因申請數量、地區辦事處工作量及政策變動而有差異。部分申請人等候數月即可完成面試,亦有個案拖延超過一年。劉孟居的申請擱置18個月,在他入稟法院時仍未獲安排面試,成為他尋求司法介入的直接原因。

劉孟居要求法院下令移民局完成審理,意味他期望以法庭命令迫使行政機關加快處理。若法院接納其理據,移民局或須在指定期限內安排面試,並就申請作出決定。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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