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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變身 · 2026-10-27

食環署職員「夾錢」買六合彩中獎事件 14人入稟追討獎金

一注六合彩獎金超過3300萬,足以改寫一個食環署職員的人生,也足以令十四個同事齊齊入稟高等法院。今年9月一筆「夾錢」買六合彩的獎金,最終變成近2900萬元的追討官司,原告一方指控負責買彩票的同事拒絕按比例平分彩金。

20元至300元夾錢 兩張彩票1650元

入稟狀指出,14名原告和被告案發時均為食環署職員。在涉案的六合彩期數,各原告「夾錢」金額不一,由20至300元不等;至於被告聲稱出資210元,最終以合共1650元購買兩張彩票。被告開彩前曾透過通訊軟件將購買記錄截圖發送予原告,令各人知道兩張彩票已經落注。

六合彩攪珠後,涉案彩票贏得約3310多萬元獎金。按比例計算,被告應得約421萬元,各原告應獲分發40萬元至602萬元不等。換言之,夾錢最少20元的原告,理論上可收回40萬元;夾錢最多的原告,應得款項高達602萬元。

開彩後刪截圖 「我可以唔分俾你哋」

不過,原告一方指,被告開彩後刪去通訊軟件的購買記錄截圖。入稟狀更引述被告曾表示:「其實你哋都唔知我買咗咩號碼,我可以唔分俾你哋。」另一句被寫入狀書的說話是:「如果我中咗一注6千幾萬,我就走咗架啦,而家中咗半注3千幾萬,我憑良心分俾你哋。」

兩句說話成為整宗案件的關鍵。原告一方認為,被告言詞顯示他承認各人有份夾錢,只是不願意按比例攤分。刪除截圖的動作,則被視為企圖令其他夾錢者無法證明購買記錄。

同事夾錢慣例 中獎後對簿公堂

夾錢買六合彩在辦公室並非新鮮事。同事之間定期合資落注,中獎後按出資比例平分,屬常見安排。今次案件的特別之處,在於獎金金額巨大,足以令同事關係破裂。14名原告選擇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近2900萬元獎金,而非私下解決,顯示雙方已無協商空間。

入稟狀未有交代被告現時是否仍在食環署任職,亦無說明14名原告與被告的職級或工作地點。案件涉及的六合彩期數、攪珠日期等細節,狀書亦未公開。唯一清楚的是,涉案彩票贏得約3310多萬元獎金,而原告一方認為按夾錢比例,被告只應得約421萬元,其餘近2900萬元應由14人瓜分。

高院追討近2900萬 法律程序剛開始

案件已入稟高等法院,目前仍屬初步階段。被告一方尚未公開回應指控,法庭亦未就夾錢口頭協議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作出裁決。若案件進入審訊,法庭需要判斷各人之間是否存在平分獎金的協議,以及被告刪除截圖的行為在法律上如何評價。

對14名原告而言,夾錢金額由20至300元不等,若最終勝訴,回報以千倍計。但官司需時,法律費用亦不輕。一筆原本屬於辦公室日常的夾錢活動,因為一注超過3300萬的頭獎,變成高等法院的民事訴訟。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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