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麗玲:土地查冊新安排令制度清晰化
政府上月公布8條有關業權註冊制度的附屬法例,查冊必須符合指定目的。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新安排令查冊制度清晰化,除了更能保障業主私隱,亦便利相關部門處理查冊,及避免查冊人誤墮法網,達致三方共贏。

何珮玲:被拒可補交理據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珮玲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交代新安排的運作細節。她表示,若查冊申請被拒絕,申請人可以再補交理據,予當局再考慮。這意味着制度並非一刀切,申請人仍有空間就個別個案作出補充,讓部門按實際情況重新審視。
政府上月公布的8條附屬法例,圍繞業權註冊制度下的查冊安排。查冊人必須符合指定目的,才可查閱土地紀錄。何珮玲在會上的說法,回應了外界對新安排會否過度收緊查冊權限的關注。她指出,拒絕申請之後仍設有補交理據的途徑,當局會再作考慮。
鍾麗玲:三方共贏
鍾麗玲在同一日接受香港電台節目訪問時,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身份評論新安排。她認為,新安排令查冊制度清晰化,對三方面都有好處。
第一是業主。她指出,新安排更能保障業主私隱。土地查冊一向涉及大量個人資料,包括業主姓名、物業地址、交易紀錄等。查冊必須符合指定目的,意味着並非任何人都可以隨意查閱這些資料,私隱保障因此提高。
第二是相關部門。鍾麗玲表示,新安排便利相關部門處理查冊。指定目的的要求令部門在審批申請時有更清楚的準則,不用逐宗個案作寬鬆判斷,行政效率得以提升。
第三是查冊人。她提到,新安排避免查冊人誤墮法網。過往查冊制度下,申請人未必清楚自己是否有權查閱某些資料,一旦越界可能觸犯法例。新安排列明指定目的,查冊人申請時已經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條件,法律風險因而降低。
鍾麗玲用「三方共贏」概括這個制度。她沒有進一步評論指定目的的範圍是否足夠,亦沒有提及新安排會否影響新聞報道或公眾監察。她的說法集中在私隱保障、行政效率及法律清晰度三個層面。
制度框架
政府上月公布的8條附屬法例,是業權註冊制度的一部分。查冊必須符合指定目的,是這次修訂的核心。何珮玲在立法會的說法,補充了拒絕申請之後的程序安排,顯示制度仍有彈性。鍾麗玲則從私隱專員角度,肯定新安排在不同持份者之間取得平衡。
兩人的說法都未有觸及指定目的的具體內容,亦未有交代補交理據的時限或次數。現有材料只顯示,政府上月完成附屬法例的公布,而立法會委員會會議上,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分別就新安排作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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