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7日 · 香港城市變化
城市大變身 · 2026-11-07

招牌工程違規 兩承建商、授權簽署人除名罰款

兩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因違規進行未註冊小型工程及申報虛假資料,被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紀律處分,須除名及罰款。個案涉及元朗及筲箕灣的招牌工程,合共罰款及研訊費用逾10萬元。

元朗筲箕灣兩宗個案

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在10月20日頒布書面裁決及命令,並於昨日在憲報刊登。今次被處分的,是兩名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以及他們各自的獲授權簽署人。委員會裁定他們違規進行未註冊的小型工程,同時申報虛假資料,兩項指控均成立。

涉事工程分別位於元朗和筲箕灣,均屬招牌工程。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之下,指定類別和規模的工程須事先向屋宇署註冊,承建商亦須按規定申報工程細節。今次兩宗個案的問題,正正在於工程未經註冊,而相關申報資料亦被裁定為虛假。

除名加罰款 研訊費另計

紀律委員會下令將兩名承建商及其獲授權簽署人從註冊名冊除名。除名意味着他們不再具備進行小型工程的註冊資格,日後不得以註冊承建商名義承接相關工程。罰款方面,兩宗個案合共罰款及研訊費用超過10萬元,即平均每宗個案涉及逾5萬元。

屋宇署設有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專責處理承建商及獲授權簽署人的紀律事宜。委員會可施加的處分包括罰款、除名、暫停註冊等。今次委員會選擇除名加罰款,反映兩宗個案的違規情節被視為嚴重。除名是最嚴厲的紀律處分之一,直接剝奪承建商繼續從事相關工程的資格。

招牌工程監管

招牌工程在香港受《建築物條例》及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管。小型工程按性質、規模和風險分為不同級別,承建商須在相應級別的註冊名冊內,方可進行有關工程。未註冊而進行工程,或者申報資料不實,均屬違規。

今次兩宗個案均涉及招牌工程,反映招牌類別的小型工程在實際執行上仍有違規空間。招牌工程牽涉公眾安全,一旦施工不當或申報失實,可能影響建築物結構及途人安全。紀律委員會的裁決,旨在向業界傳達監管制度並非紙上條文。

憲報刊登裁決後,公眾可以查閱相關命令的具體內容。裁決涉及的承建商名稱、註冊編號及工程地點等資料,均會記錄在案。今次兩宗個案分別位於元朗及筲箕灣,兩個地區的招牌工程密度不低,尤其元朗舊區一帶招牌林立,工程監管一直備受關注。

紀律委員會在10月20日頒布書面裁決,相隔約兩周後在憲報刊登,程序上符合一貫做法。除名命令生效後,相關承建商若想重新註冊,須另行申請並符合所有註冊條件,包括證明其適宜重新註冊。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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